以同一时间所交的同一品种的白酒瓶为一批.
一、抽样方法
1、外观检查抽样方法
采用一次抽样方法对于该批到货的瓶子数最10000个以下(包含10000个)的需抽检50个,外观不合格数达到10个以上,则判定该批不合格;对于侮批到货的瓶子数量10000个以上的需抽检90个,外观不合格数达到18个以上,则判定该批不合格。对于新进酒瓶厂家需加大抽检量至120个。外观不合格数达到20个以上。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。
2、满口容量及密封性能检查抽样方法
采用一次抽样方法.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-3.检验批的批量范围为3201-20000个,其抽样方案及判定见表1.
二、合格批和不合格批的判定
1、根据样本检验的结染,当样本中发现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合格数时.则判定该批合格,质管部门出其《检验入库单》;当样本中发现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时.则判定该批不合格,由质量部开出《不合格处置单》。
2、凡属轻度缺陷.但不影响产品安全、产品形象和使用功能等.经质管部、联采部及供应商协商.实行降价处理或挑选使用,经OA流程,得到各级预钟批准后实施:
3、凡属严重缺陷的.由质量部及时通报联采部及白酒瓶厂家.并做退货处理.必要时需会同供应商进行销毁,经OA流程,得到各级领份批准后实施。
4、供需双方共同封存的实物样品,它既是供需双方对玻璃酒瓶质量的认同.也是供方对质量的承诺和需方对质量的真实要求,同时也是本标准中各项技术要求的具体体现。因此,实物样况,与验收的批最大样对照明显不符时.则可直接判定该批玻璃酒瓶为不合格。